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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AST站务] 版主守则 [打印本页]

作者: 柔肠寸断    时间: 2008-10-5 11:46     标题: 版主守则

【制度】版主守则


一、各司其职,积极管理
对自己辖区内的帖子,要求24小时内必须处理
特殊情况也必须在72小时内处理完成

二、不得越权管理
版主在处理管理事务时,特别是有争议的事务
只能直接处理自己辖区内事务,不得跨区管理非自己辖区事务,
只有更高级管理人员才可处理下一级管理人员的事务,同级管理之间不得擅自处理非自己经手的事务。
当发现非自己辖区内有违规现象发生,版主有义务提醒该区管理注意,也可配合该区管理执行管理(但需要经过该区管理同意)。

三、注意管理形象和行为责任
管理者,需要随时注意为你现在的行为负责
不得以嬉戏状态马虎处理管理事务或以类似状态用管理身份发言

四、不得滥用职权
任何成员不得因自己私情而胡乱使用管理权限,特别是公报私仇

五、不得无组织纪律
进入管理团队,就当以管理团队为重。
任何时候都应该把团队的纪律放第一
不允许为了耍个性而放弃团队精神,甚至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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