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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删帖公司 互联网舆论时代的道德追问 [打印本页]

作者: zclzhao    时间: 2009-11-18 11:02     标题: 删帖公司 互联网舆论时代的道德追问

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把删除网帖作为生财之道的职业删帖公司不断出现,据说,不但生意红火,还由此产生了“网络危机公关”的理念,并继续着其“产业化”步伐。  2007年一张华南虎照片真假之争引发了举国舆论的热议,其后由于不断吸引公众意见的参与,使其演化成一个引人关注的公共事件。以这一现象为发端,中国社会逐渐显露出网络舆论时代的新特征。此后,网帖爆料、人肉搜索、传统媒体报道和评论等形式的跟进,导致了放狠话、抽天价烟的房地局局长周久耕的倒下。应该说,在一个开放的互联网舆论时代里,大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小到一个企业、一个官员,面临着不良行为、不当语言的曝光,并引发广泛关注的时候,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应对、回应舆论质疑的问题。对此,是听任舆论质疑麻木不仁,还是以开放、透明和全面的信息披露正面回应,或者公关媒体、公关网站对相关舆论进行“消音”,确实考验着受质疑者的能力和智慧。
  在一只蝴蝶煽动一下翅膀,能引发千里之外的风雨的互联网时代,删帖也成为一种很多人认为必要、必然的选择。删了帖子,就意味着打开了“消音器”,最大程度减小舆论批评的“损伤”。而对于这种行为而言,有人批评“挑衅公众知情权、剥夺公民表达权”也好,还是说“放弃了新闻操守”也罢,无论怎样认识其危害,也阻挡不了一些人删帖的“原始冲动”。其实,在市场法则里,有需求,就有供给。有人说,就是因为删帖受欢迎,才有删贴公司的存在。这也是以删帖为生财之道的删帖公司能够产生并生意红火的原因。
  为此,如果我们依然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谴责,不如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删帖公司的监管,因为这样以出卖舆论监督和知情权为手段的生意本身并不为法律许可。相信在工商注册时,没有任何一家所谓删帖公司能通过审查。而一些咨询公司做这方面工作,也属于“超范围经营”,还是处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查处范围之中。
  此外,更重要的是,培养地方政府部门、商业公司等各界人士的“舆论开放意识”。认识到在互联网社会里,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堵不如疏,通过商业收买钳制舆论是一种与时代进步格格不入的落后意识。从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当事企业曾经试图“消音”、“删帖”最终还是导致失败中就可以看出,在这样一个时代里,与其寄希望于收买舆论、堵塞言路,不如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的精神,不作假欺诈,认真履行企业和单位的公民社会责任。
  其实,即便是一些守法企业,有时也担心不实传言带给自身名誉和商业利益的损害。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自身过硬,就要学会用全面、客观的信息引导舆论。即便是某些瑕疵被放大,也要正视问题,积极改进,而不是给删帖公司送“上门生意”。
  当然,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也必须要建立自己的职业规范。因为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太年轻了,还不知道真实、理性、公信力在舆论领域的真正价值,因而,容易被眼前的一些利益所诱惑,殊不知,一个缺少公信力的互联网媒体,是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会在日后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因而,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名誉,对于一些删帖诱惑敢于说“不”,才是一种真正负责的做法。
  以怎样的胸怀面对舆论,以怎样的态度正视自己,是引起人们困惑的“删帖公司”兴起的时候,带给社会各界一道并不轻松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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