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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数字版十年仅获千元 数字网络盗版猖獗令人震惊与无奈
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侵犯中国作者著作权的话题,成为刚刚落幕的“文艺工作者权益问题高峰论坛”上的讨论热点。事实上,国内数字网络环境下作品的盗版情况更为猖獗和严重,著作权的维权难度也更高、更大。程庸先生跟记者讲起自己的郁闷事。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程庸集十年心血所著的《国风西行——中国艺术品影响欧洲300年》一书今年5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不料,10月20日“央视网”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青花影响欧洲300年》的文章,不仅标题与程先生作品相似度极高,且行文风格和文字也与程庸先生书中所述只字不差,但看完全文,程庸却遍寻不到自己的署名。文末特别列出的“本文转自论坛,不央视网观点,版权归央视网和作者共同所有”更让人彻底蒙了。经多方努力找到“央视网”沟通维权,对方却推诿地表示“不知情”“这件事情不由我们负责”,但昨天程庸告诉记者,那个页面再也打不开了。
十年维权 道路曲折
从1999年王蒙、毕淑敏、张洁、张抗抗等6位作家起诉北京在线侵犯著作权,10年过去了,互联网技术在不断发展和革新,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难以得到基本保障和有效维护却仍是不争的事实,尤其经济权利难以得到合理保障。作家韩寒10月23日在博客中撰文指出:“我所有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的所有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平均每年100 元,平均写一本书通过数字阅读可以赚10元。数字盗版比传统盗版更加影响作者的收益。”而网络文学也蒙受着盗版的巨大侵害,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曾表示 “盗版给文学网站造成的损失每年达40亿元至60亿元。”
网络维权 难度更大
针对网络侵权严重的现状,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解释说:“互联网使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的强度与程度有了几何级数的提升,一方面,进一步扩张知识产权人可期待利益,另一方面,也显著增加了知识产权权利人被侵权风险。”也就是说,在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人作品的发表和传播率提高了,但作为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也同时提高了,甚至维权的难度已经超过一般作者的能力范畴。
立法修法 加快进程
就目前盗版猖獗的数字图书领域,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负则人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希望通过这次“谷歌事件”加强著作权人、使用者、公众的版权意识,加快立法和修法的进程。现有法律虽然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但网络传播权的内涵和外延是在不断调整和变化的,现有法律在很多细部需要及时修改,以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和版权产业发展的需要。另外,他认为著作权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亟需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解决,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代理公司,文学经纪人等。
见习记者 孙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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